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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企业购买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专项资金
更新时间:2012-6-12 11:42:08 浏览次数:4358

  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基础条件和能力,鼓励企业购买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特制定本政策。

  一、上海市鼓励企业购买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重点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的企业购买国外先进的研发仪器设备,以增强企业研发的基础条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购买国外先进研发仪器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可由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一般不高于所购仪器设备价格的2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上海市鼓励企业购买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享受鼓励政策

  列入专项的企业可享受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资助。

  三、上海市鼓励企业购买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纳税信用良好;

  3、购买国外先进研发仪器设备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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